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 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同意公司在历城区华信路设立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 华信购物广场(暂定名,下称:华信广场)。
    三、通过关于华信广场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山东银座商城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座商城)、济南市辛甸实业公司(下称:辛甸实业)签订的 《协议书》,银座商城将其于2007年6月4日与辛甸实业签署之《租赁合同》项下 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公司承受,即公司向辛甸实业租赁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以 南/华信路陶瓷市场以西的一处房地产(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2808平米),用于华信广场经营使用。租赁房屋地上一至三层建筑面积为 23450.38平方米,租金单价为0.5元/平方米/天,年租金起始基数为每年人民币 4279694.35元,设备租赁费起始基数为2567816.61元,租金及设备租赁费从第一 年开始每年环比增长3%;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为9358.08平方米,每年租金 30万元,即每月2.5万元;租赁期为20年,租金起算日自2007年8月1日始至2027年 7月31日止。该事项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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