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江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试用)》已出台,分别规定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项目范围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范围。
医保不支付挂号费
据了解,医保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非疾病治疗项目类、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治疗项目类及其他等。
其中服务类包括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远程诊疗费、自请特别护理费、上门服务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包括各种美容项目,如治疗雀斑、粉刺、祛斑以及进行隆鼻、隆胸、割双眼皮、按摩等美容项目;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包括电子束CT、各种自用及家用的检查检测仪(器)等;治疗项目类包括如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镶牙、洁牙等;还有其他如因打架、自杀、戒毒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等。
血液透析等医保可支付部分费用
据悉,医保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治疗项目类。其中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有螺旋CT、动态心电图、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等;治疗项目类包括如血液透析、肝脏、肾脏、角膜等项目,还有各种微波、远红外线等辅助治疗项目等。
此外,因目前市场上高额诊疗项目的材料品牌较多,规格不一,价格差异较大。为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对治疗中所需的特殊材料(所列治疗项目类的除外)费用实行最高封顶,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000元。单项材料费200元以上的,必须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批准;单项材料费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程莉马丽吴舒琴)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