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行业中唯一一家实施股权激励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可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据悉,中信证券的首批股权激励方案于2006年9月6日实施,主要内容为:暂存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股票账户下的总量为3000万股首次股权激励暂存股中的22163116股为公司首批股权激励计划的来源股,该部分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首批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后,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账户内过户至激励对象名下;该部分股份在完成过户后,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自过户之日起60个月。
3000万股首次股权激励暂存股中其余的7836884股,系中央及地方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同比例出让的股份,在取得国资委批复后,公司董事会将审议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取得国资委批复之前,该等股票继续暂存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账户内。
中信证券认为,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为公司提供了改进管理模式的良好工具,并充分调动了受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同时也给其他员工带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指出,中信证券选择在特殊历史时期(股改试点期)、在特殊任务(股改)的“掩护”和特殊股东(中信集团)的支持下,“捆绑”了以存量股份为来源的、以净资产定价的“非典型”股权激励,其激励收益既来自于本身券商业绩的提升(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股权激励的本意),又包括了“全流通转型”的制度性收益。郑培敏认为,后者是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双轨制的无风险套利过程,这种激励容易引起道德争议,让业内人士感到不公平和眼红。
据介绍,中信证券的方案最后得到了财政部的支持,但却遭到了国资委的反对,所以,所有来自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中信证券股东都没有将“存量”股份过户给激励对象,这本身就说明了方案有暇疵。尽管如此,仅财政部同意过户的国有股存量和来自非国有股股东的存量激励,已经为中信证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带来了超过10亿元的激励收益,其中,主要管理层的收益已经达到数千万元。因此郑培敏认为,中信证券是券商股权激励案例的幸运儿,但其方案具有不可复制性。(马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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