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今天公告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将通过“上大压小”方式,关停公司所属浑江发电公司3#、4#机组(2×10万千瓦)。经测算,因关停机组电量减少影响的效益损失基本可以得到补偿,对公司收益水平不构成重大影响。
与此同时,该公司近日获悉,吉林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关于上报吉林省“十一五”期间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方案的请示》,待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公司将控股建设白城电厂1×60万千瓦机组新建项目,四平热电厂1×3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松花江热电厂1×3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同时白城电厂第二台1×60万千瓦机组列入吉林省“十一五”规划后3年开工项目。
公告另外介绍,吉林省人民政府对于浑江机组关停后的发电权转移问题有明确规定,全电量补偿时间36个月;为鼓励浑江电厂小火电机组提前关停,可另增加6个月的全电量补偿指标,并将吉电股份浑江电厂关停机组(25万千瓦)2007年电量补偿指标增加700小时。如浑江机组关停后的发电权转移不能在公司内部实现转移,将通过吉林省电力市场内部交易方式实现发电权的有偿转移。
吉电股份表示,按照以上全电量的转移安排,经测算,因关停机组电量减少影响的效益损失基本可以得到补偿,对公司收益水平不构成重大影响。
作者:陈其珏 上海证券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