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2007年7月11日,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脉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公司预计在2008年1月29日前有超过5,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
个月(2007年7月30日至2008年1月29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等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专用账户,同时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方式以解决相应的流动资金缺口。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机构工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等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国脉科技的保荐人,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国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1,458,924.09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预计至2008年1月29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因此,国脉科技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国脉科技对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以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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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脉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的规定,本次拟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以上,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作为国脉科技的保荐机构,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广发证券同意国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管汝平刘哲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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