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7月30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7年7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邮政编码:315300
(5)联系电话:0574-63029608传真号码:0574-63029192
(6)联系人:孙宁薇郑清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
议案一赞成反对弃权
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
议案二赞成反对弃权
人员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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