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话是真理,我深信不疑。但就每一个体有限的认知能力而言,我们在生活中更多的是接受真理,而不是去检验真理。
在公权领域,暗查比明查有效,在我看来是一个无须检验的“真理”,或者说,这根本就是一个“常理”。
不过好在这种尴尬已经被国家环保总局首先打破了。由环保总局拟定的《“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明确提出,“总局各督查中心独立开展的日常督查采用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以暗查为主的方式进行。”环保总局一位官员也对媒体公开表示:“多年的实践证明,对污染源的检查,暗查的方式最有效。”(7月12日《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
为什么多年以来,没有官员敢说出“暗查最有效”?在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一个认识论上的问题。前不久,陕西渭南市就发生了一起怪异的“检查”。为了迎接陕西省创卫组光临渭南,当地要求所有卫生标准未能达标的饭馆这几天都关门,否则不仅要罚钱,且三年内都不能从事餐饮行业。于是乎,尽管正值吃午饭时间,全市大街小巷的米线、包子、凉皮等小饭馆基本都关门停业,有的饭馆甚至开着门也不营业。
这则丑闻曝光以后,不少评论界人士将手中的标枪无情地投向了被检查者。尽管我也一样认为渭南市的反检查行为十分荒诞,但我更愿意把渭南这卓有成效的“反检查”行为看作是“明查”的彻底破产。“明查”其实早就破产了,只是大家心照不宣而已。“明查”嘛,被检查的单位才能提前作好安排———不仅是安排好被检查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安排好前来检查的领导同志们在检查工作期间的衣、食、住、行、玩。
正是因为“明查”有如此妙处,检查者才舍不得放弃这种明显无效的检查方式。于是才会有“明查有效论”在多年的实践中仍被坚挺的奇异景象。是的,别以为检查组的同志们智商都低人一等,谁都知道“暗查”最有效,但问题在于,谁愿意去做又苦又危险、吃力不讨好的“暗查”呢?
检查中的水分太多,要挤干这些水分就得从检查者、而不是从被检查者开始。国家环保总局虽然确立了“以暗查为主”的检查方式,但我也很担心,哪天走在街上仍然会发现一条印着“热烈欢迎上级环保部门X月X日光临我市明查暗访”的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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