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五年内的非普通住宅交易双方所需缴纳的税收主要包括3%的契税、5.55%的营业税、2%的个人所得税和0.5%的土地增值税,总税率最高达11.05%。
从昨天起,被称为“温柔一刀”的上海非普通商品住宅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开始正式实施。
交易中心不见“长龙”
不少中介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上月13日上海地税局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距离通知正式实施还有1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可能会形成一个非普通住房的集中交易高峰。不过,与以往每次税收政策出台都会在短期内造成集中交易现象不同,这次并未见各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内排起长龙。
在非普通住宅较集中的中心区域,记者从多家中介机构了解到,由于这次的非普通住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针对性较强、征收额度较小,所以并未对市场形成太大作用力。“现在的情况是,房东根本不对该政策表示担忧,因为目前上海二手房市场以卖方市场为主,即卖方使有返价转嫁的提议,买方也能够接受。”上海中原地产静安区总监赵家春向记者表示。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陈宁也认为,上海选择此时出台新规,是为了在今年这个“调控执行年”以及上海楼市再度升温的情况下,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但是从市场影响来看,基于针对的只是非普通住房,且税率较低,所能造成的影响还是有限的。
交易双方最高税费11.05%
易居臣信市场研究中心分析师耿洁玉则表示,虽然在近几个月有央行加息、非普通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等调控措施,但由于政策相对温和,因此对于上海二手房市场的影响甚微。反倒是,搭着5月楼市走势良好的“顺风车”,6月上海诸多板块的二手房交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量升价涨”的局面。不过,耿洁玉也指出,随着近期发布的CPI指数再次偏高,加息预期不断浮现,在回暖的背后,楼市也越来越趋于敏感。
根据上海的《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5日起,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办法。执行标准是:凡居住未满3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核定征收;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居住满5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则仍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事实上,上海已从2005年6月1日起,对花园洋房和独栋别墅这两类非普通住房的转让先行开征土地增值税,这次则是将征收范围扩大。如按核定征收税率计算,目前上海五年内的非普通住宅交易双方,所需缴纳的最高税收主要包括,房价3%的契税、5.55%的营业税、2%的个人所得税和0.5%的土地增值税,总税率高达11.05%,还不包括印花税、各种手续费、各1%的中介佣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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