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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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派息方案,已经2007年5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按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23,06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5元人民币,B股折成港币支付。
(B股股东暂不扣税)
二、B股最后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7月20日,除息日为7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为7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7年7月25日(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支付。
2.B股股息于2007年7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7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0.9779)计算。
3.若B股投资者于2007年7月25日办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咨询: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宋涛
地址: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14楼
电话:(0755)26694211传真:(0755)26694227
董事会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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