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大战:将以何种方式结束?
同一场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宗庆后用民族品牌沦陷和民族情感唤起人们的响应,达能则一直强调应当遵守当初签订的合资合同条款。而登录双方的官方网站,差异更是一目了然:达能集团的官方网站,现在与以前没什么区别,依然将娃哈哈位列达能的四大强势品牌之中,并被描述为“中国最流行的品牌之一”;但在娃哈哈集团的网站上,赫然醒目的是宗庆后致达能集团的公开信,明白无误地宣告已进入“战争状态”。
对于这场有两大名角主演的中外离婚大战,正可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当众多网民自发在网上组织谁是谁非、支持与反对大论战的时候,一些资深的投行专家和法律人士也给予了很多理性分析、点评和建议。
如投行界资深人士、易凯资本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王冉,他多次撰文就该案件中涉及国际并购业的一些行规以及游戏规则,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表现,作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和点评,特别指出了中国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家应如何在国际化进程中不断成熟和完善,甚至对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的情绪化、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等做法给予了不客气的批评。
而对达能在解决娃哈哈品牌归属上采取的“协商模式”,外界评价则大不相同。赞成者认为,这体现了达能“在商言商”的大家风范和职业素养,反对者则认为,正是达能在这一事件上最初的“非法律途径”让事件失控。
如某法律界人士就对记者评价说,既然达能一开始就认定“宗氏娃哈哈公司”(注:指宗庆后和其家人在合资公司之外利用娃哈哈品牌注册成立的公司)侵犯了合资公司对娃哈哈品牌的专用商标权,就应该直接走法律途径,告其侵权。但达能却于去年12月与宗庆后签署转让协议,用40亿人民币来购买“宗氏娃哈哈”的51%股权。“这实际上是默认了宗氏娃哈哈的利益合法,第一步棋就错了。”
于是,当宗庆后在签署转让协议后又“反悔”,并向媒体诉说“娃哈哈遭遇达能强行并购”后,达能也后悔了,自己的形象一下子从最初的“维权者”,变成了外界敏感甚至痛恨的“恶意并购者”,并迎来了铺天盖地的舆论审判。
不过说实话,截至目前,这场争夺战的最大赢家既不是宗庆后,也不是达能,而是新闻媒体:事件主角大名鼎鼎,事件本身又是抢眼的外资并购,更千载难逢的是当事人自愿爆料和抖料。可以说,自4月份以来,宗庆后和达能共同为媒体烹制了一餐“媒体盛宴”。
不过,扑面而来的超级猛料,令很多媒体人也觉“消化不良”,生吞活剥地充当起了传声筒;甚至事件当事人的情绪也感染了不少媒体人,让一场原本还算简单、清晰的经济纠纷,演变成了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舆论审判。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中外媒体的报道也开始显现鲜明的立场色彩、民族感情,国外媒体甚至开始对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产生了疑问。如英国《金融时报》在评论中提出:“宗先生的行为是不是代表着一代中国企业家的观念?无视契约、不守诚信、出尔反尔?”《法国论坛报》在报道中说:“是不是中国经济发展得已经很强大了,他们不像以前那样需要外国资本了?”
对此,不少人担忧,如果一场严肃的跨国并购案的报道被情绪化、感情化,甚至娱乐化,远离“在商言商”的基本原则,那么,有可能让事件发展偏离正确的解决方向和途径。
达能不温不火“依法办事”也爆猛料
――“西方式离婚”步步逼近,“孩子”决不放弃
当宗庆后义愤填膺、轰轰烈烈地将其“中国式离婚”进行到底的时候,纠纷事件的另一方―法国达能,其“防守”套路和节奏似乎看不出有太大变化,依然有条不紊地按照其“西方式离婚”规则和惯例步步逼近―避谈感情、依法办事、财产权决不放弃。
除了向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提出8项仲裁申请,并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作为“非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一的宗馥莉(宗庆后之女)等人的法律行动之外,7月12日,达能也一改自争夺战事件发生以来大多保持沉默、以静制动的战术,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其法律行动进展。
不过,与娃哈哈集团新闻发布会大多由宗庆后担当主角不同的是,达能的新闻发布会上不见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的身影,主角是达能的律师团。且达能方面明确表示,此次发布会只向媒体公布此前在美国提起的诉讼和杭州商标仲裁的最新进展,其他问题不作表态。
但是,这场由律师主导、充斥着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枯燥的法律语言的新闻发布会,却透露或暗示了一个最通俗的新闻爆料:宗庆后伪造签名。
负责本案的律师陈冬介绍说,由于宗庆后的女儿和妻子试图拖延时间,拒绝在美国应诉,他们将根据《海牙公约》,通过中国司法部法律中心完成递交文件,但“诉讼本身还将在美国进行。”随后,陈冬又说:“根据目前的调查,我们可以确认有人通过伪造美籍华商陈仲华(JackChen)的签名,成立了一家控股四个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离岸公司"HonourBcenter"。”
达能方面提供的有关陈仲华的《证词》和《补充证词》中的显示,陈仲华表示从未听过这家离岸公司以及由它控股的四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名字,更未签署过与之相关的文件,所以可以肯定该签名是盗用的。而签名模仿的是陈仲华在1999年颁发的护照上的签名,这一签名他早已不再使用。
陈仲华是美籍华人,现居美国加州阿凯迪亚市,多年来为中美两国的公司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并因此于12年前结识宗庆后,双方在近年有过多次交往。
据陈仲华回忆,有两种情况可能导致签名被盗用,一是他曾与宗庆后协商共同在香港成立公司,并递交了护照的复印件;二是他曾于2005年到过杭州,并提供了护照的复印件给娃哈哈,让他们代订机票。
达能提供的材料还显示,陈仲华介绍说,他今年4月份接到大陆记者电话询问,才知他成了与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有关的离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吃惊之余,他给宗庆后去电话询问原委。宗庆后称媒体报道不实,并称他已叫记者不要再写文章。今年5月,陈仲华又给宗庆后发传真,但没有得到进一步答复。
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一事,达能表示,他们已于日前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与合资公司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呈交“娃哈哈”商标转让的书面申请并递交与之相关的必要文件材料。
除了在法律上步步逼近,达能在态度上也一改最初的“和气”,变得咄咄逼人。如在声明中就措辞严厉地指责说,“娃哈哈集团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自己在转让协议中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同时也背弃了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 (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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