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兰克福汇报》详细报道了美国将出台新的法规,以对外国投资者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按照这个美国会已通过、待总统签字的新法规,一个由美财政部牵头,各联邦部门参加的委员会(CFIUS),今后将对几乎所有有政府参股背景的外国机构在美国的直接投资活动进行审查,审查期从30天延长到75天。
审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国会,审查结论要由CFIUS的主席和各参加部门的高层领导签字。美安全部门虽然没有参加CFIUS委员会,但可以在CFIUS授权下,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外国投资者对基础设施项目(如电厂、道路)的兼并均属于审查范围。
该报同时还报导德国联邦议会联盟党议会党团主席Kauder本周四发表的言论。Kauder称,德国年内将出台新的法规,以使德国企业面对外国国家基金的收购时受到保护。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如基础设施、能源和通信等,应避免受到外国国家基金的收购从而影响政治。Kauder说,目前总理府和社民党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大联合政府很可能在今年就会出台相应法规草案。Kauder认为是否建立一个法律性的保护限制是目前考虑的核心。最近相关联邦部门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