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我国政策目前的着力点是提高一般竞争性行业也就是非垄断行业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昨天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对于垄断行业而言,我国将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目前,一部分垄断行业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邱小平认为,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差距问题,一方面要通过采取措施促进非垄断行业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另一方面要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采取措施,加以有效调控。
他指出,要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效挂钩方案的政策。
此外,要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对垄断企业的特别收益金制度和上缴利润制度。据了解,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正在中央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于垄断企业利润,将逐步提高上缴国家的比例。
据悉,当前,垄断行业工资收入水平过高问题依然存在,与其他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仍有扩大趋势。2000年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而到了2005年扩大到4.88倍,而且绝对差距也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
“当然,解决少数垄断行业工资收入水平过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力度,真正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垄断问题。”邱小平说。
据邱小平介绍,近年来,为促进企业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国家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国除极个别省份外,已全部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也在全国中心城市稳步实施。
邱小平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参与民主分配决策、形成企业共决机制的重要制度手段,这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在企业工资决定方面的通行做法,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与企业组织密切合作,这项制度在我们国家企业逐步建立,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来源:每日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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