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2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续办35298万元的借款,期限为1年 ,借款担保方式为以公司所有的单竹窝水电站的电费收益权及全部机械设备作 抵押。至此,公司在该银行的全部逾期借款已全部办理了续贷。
    三、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不低于资产购买价格和配套费用的原则对土 地、房产等资产进行定价对外转让,当资产价值大于1000万元时,资产转让价 格同时应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
    四、通过公司2007年向不超过10名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五、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28日14:30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 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868”;投票简称为“梅雁投票”。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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