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香港廉政公署昨天表示,前任先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先科”)的上市公司前主席黄创光,就配售该公司股份向两名人士提供利益,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黄创光须于昨天到区域法院听取判决,但他缺席聆讯,法庭遂发出手令通缉他归案。
    昨日在缺席聆讯下,黄创光被法官麦健涛裁定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指其于2004年7月9日向同案犯梁志华提供四十万元,作为美国运通银行在有关购入先科股票事务或业务上,对黄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郭 蕾)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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