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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7月23日下午1点30分

    2、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王桥路999号内陶家宅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之杰 董事长

    6、公司已于2007年7月9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2人,共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160259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3.09 %。 出席会议人员除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之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合法有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7 年中期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21602590股,占出席总股数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2007年中期盈余公积转增预案》;

    同意票21602590股,占出席总股数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否决了《2007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反对票21602590股,占出席总股数 100%;无同意票,无弃权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晓东

    3、律师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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