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沈嘉)北京为鼓励民众参与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宣布即日起推行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新奖励办法把奖励上限提高到5万元,并明确重大案件可以匿名举报。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5日发布的新奖励办法中明确提出,有关部门应按照以下方式接报、受理举报人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包括:以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接报;以来访形式接报;其他相关部门移转的案件线索,均应有接报受理记录。
新奖励办法并明确重大案件可以匿名举报,重大案件的匿名举报人也可以作为举报奖励对象。匿名举报人可选择使用6位密码,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新奖励办法提出,举报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人可申请奖励:一、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二、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四、销售失效、变质、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五、销售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六、生产、销售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的食品;七、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八、违法、违规销售盐及其产品;九、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范围、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十、其他涉及食品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2004年11月开始试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迄今共对655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奖金共计121651.5元。原办法中的许多问题,包括奖励标准偏低等,在此次修订后都有相应调整。
根据新奖励办法,奖励标准上限提高到5万元。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可以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以及举报等级按照货值金额的5%、3%、1%计算。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5万元;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4万元;货值金额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2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5000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其中,违法产品存在严重危害或者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已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以根据违法物品货值金额和举报等级给予5万元以下奖励;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披露举报,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可视情况参照上述规定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