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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店铺缘何成税收漏洞

  ● 网上店铺与传统的实体店铺相比,只是销售模式不同,其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

  ● 法律法规的缺失,技术手段的局限,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税收意识的淡薄,使得监管工作面临难题。

如何制订具有操作性的管理规范,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家经营婴儿用品的网上店铺,半年销售额超过280万元,却没有交过一分钱税。近日,这起被称为“网上交易偷税第一案”的案件在沪宣判,被告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有1/4的网民使用互联网购物。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而法律法规的缺失,技术手段的局限,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税收意识的淡薄,使得监管工作面临难题。

  网上交易偷税被判刑

  2007年6月5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偷税罪”,将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告上了法庭。

  黎依公司成立于1999年。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张某全面负责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

  由于看好网上销售的前景,2006年6月起,黎依公司开始在互联网上经营婴儿用品,生意越做越大,堪称红火。2006年6月至12月,短短半年时间,黎依公司销售货物的总金额达到289.5万元。

  尽管销售额节节攀升,但黎依公司为了偷逃国家税款,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核定,黎依公司应缴增值税11万余元,已缴增值税0元,少缴比例为100%。

  经审理,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黎依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第一案”凸显网购潜规则

  “网上的人都是那样(注:指交易不缴税)干的!”事发后,被告人张某曾这样为自己辩解。

  近年来,网络购物在我国发展迅速,但网上店铺不开发票、不缴税的现象较为普遍。上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久前公布了一项网络购物调查结果,调查人员从7家知名度较高的网站,包括卓越、淘宝、易趣、拍拍等网站购买了58种玩具。其中,能够开具发票的仅有21种,只占总数的三成左右;除了不规范的无章收据、手写收据、发货单外,还有13种玩具没有提供任何票据。

  拥有近两年网络购物经验的网民钱晨对记者说,自己在互联网上购物时从来没有索取过发票,卖家通常也不会主动提供;即使有销售凭证,也只是一些简单的收据、清单而已。与不少网络店铺经营者及消费者一样,钱晨认为“网上购物不开发票,所以商品比较便宜,而消费者图的就是价格便宜”。

  “网上店铺与传统的实体店铺相比,只是销售模式不同,其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都应向国家缴纳税款。经营者缴纳的税款一般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由税务部门依据经营范围、交易金额等核定具体税种及税金。仅仅因为销售模式不同,或者消费者不主动索取发票,经营者就想当然地认为可以不缴税,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成为潜规则,不仅使消费者失去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凭证,也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黎依公司一家,网上销售半年的营业额超过280万元,偷税11万元,这些都不是小数目!”

  网上交易税收堵漏遇难题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人数已达1.62亿,其中25.5%的网民使用网络购物。淘宝网公布的数据则显示,2007年上半年,这家购物网站的交易额达到157亿元,相当于“150家沃尔玛超市门店的收入”。

  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发展扩容,网上交易的税收漏洞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堵漏却面临着不少难题。

  目前,个人在淘宝、易趣等交易平台上开设网络小店,门槛比较低,通常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黎依公司偷税案的检察官薛明坚表示,一旦发生偷税行为,可直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而对于个人,需要税务部门将义务告知偷税人,如仍不履行,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但事实上,监管部门往往无法掌握数量众多的网上小店的具体信息。想要逐一监控、告知,更是难事。

  “如何准确界定一个网上店铺是否属于‘经营性’,同样也是难题。”吕伯望说,譬如,部分网上小店以某类商品的收藏、展示、交流为目的,属于非营利性的,“如果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法,显然也不太合适”。

  专家指出,“网上交易偷税第一案”给众多网络店铺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应当增强责任感和良知,依法纳税。而在网络交易主要凭个人自觉的现实前提之下,消费者可以通过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来督促经营者缴税。这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不能因为贪图价格便宜就随意放弃。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汪康懋教授认为,网上店铺不应该成为税收漏洞,但近年来网上开店已成为一种新的创业和就业渠道,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如何制订具有操作性的管理规范,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避免打击大多数网络店铺经营者的积极性、遏制行业的发展壮大,是一个值得深思和研究的问题。”

(责任编辑: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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