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越 谢闻麒
吉林证监局日前制定颁发《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营销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辖区证券营销人员的管理。
该局副局长万玲玲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以证券经纪人、居间人等名义从事客户招揽、金融产品销售的证券营销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其中有相当多的证券营销人员不属于证券经营机构正式员工,还有些证券营销人员同时在多家证券经营机构兼职从事客户开发,因此,各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营销人员的管理都十分松散。
与此同时,有些证券营销人员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但存在向自己所开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等违规行为,给证券经营机构带来经营风险。
万玲玲介绍说,吉林证监局日前颁发的《指导意见》界定了证券营销人员范围,明确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将证券营销人员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员工统一管理;规定了证券营销人员的资格、从业准则和禁止性行为。吉林省证券业协会还制定了配套自律管理文件,将从2007年8月1日起与《指导意见》同步实施。争取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将证券营销人员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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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