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南昌市召开的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备受市民关注,记者7月31日获悉,南昌市物价局已经敲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22元调整为0.50元。据悉,目前南昌市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吨1.1元,其中,自来水费每吨0.88元,污水处理费每吨0.22元。
如果按新标准计算,这也意味着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将提高至每吨1.38元。
听证后略有“折扣” 在本月中旬召开的调价听证会上,南昌市市政部门提出的标准是,居民和行政事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22元上调为0.58元,上调幅度为163%;工业、经营、基建和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35元上调为0.71元,这也让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幅度过高。南昌市物价局在测算成本、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污水处理费新征收标准,与当初市政部门提出的申请略有“折扣”,污水处理费新标准为:居民和行政事业为0.5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基建和特种行业为0.70元/立方米。
每人年均增支20.16元 南昌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适当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后,南昌与中部地区省会城市相比仍处低位价格。本次居民自来水最终到户价上调幅度为25.5%,按人均每月用水6立方米测算,每人年均增支20.16元。
低保户水价不变 考虑到特困群体的实际困难,对持有《南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维持原到户水价不变。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和落实。
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此次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执行时间从8月1日开始,但8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抄表仍按原标准执行。(信息日报 郑荣林)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官员5日在莱钢节水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将合理确定和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加大实行差别水价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太湖水污染再次敲响生态警钟。记者昨日(6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将成为今年下半年乃至今后几年全省价格工作的重点。其中,提高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是整治水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污水处理费一旦调整,全省自来水的到户价格也将随之提高。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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