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近日媒体有关公司报道的说明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题为“国通管业转让之谜:国风集团控制人为 何藏身幕后”的文章,公司就文中提到的有关问题书面函询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下称:塑料厂)、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风集团)后并得回复,现就具 体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1、关于转让重庆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国通)股权和有关担保 情况的说明
    公司已于2007年3月30日公告了转让重庆国通股权事宜,该项工作目前正按 计划逐步推进,公司于2007年7月11日为重庆国通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重庆国 通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关于“谁是实际控制人”及塑料厂与国风集团的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公司声明:公司控股股东为塑料厂,实际控制人为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国 风集团至今从未整体收购塑料厂,截至目前,公司与国风集团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3、关于互保表决时塑料厂未回避的情况说明
    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风集团、国风塑业互保的议案,2007年 5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时,国风集团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于国风塑 业、国风集团与塑料厂不存在关联关系,所以塑料厂没有回避表决。
    4、关于国风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情况说明
    国风集团是合肥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大型企业,公司目前还未实施股份 制改革。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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