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ST鑫安对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状况:
    公司分别于2005年12月份、2006年4月份向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媒投资参与河南广播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于2007年8月7日对永媒投资向河南广电项目投资的财务账目进行了核 查。经核查发现: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财务中心已分别于2006年9月5日、 2006年9月13日两次向永媒投资转款共计17200万元。由此可见,永媒投资用于河 南广电项目的资金已全部被退回,永媒投资已撤出了河南广电项目。截止2007年 8月7日,永媒投资关于此笔退款的账面资金已所剩无几。公司对于退回资金的去 向将继续进行调查落实,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追偿公司的 投资资金。
    二、公司对关联企业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2007年5月份,公司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公司向河南信 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担:合同一案,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信心 药业有限公司、S*ST鑫安、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5002万 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后,立即对该笔担保的相关合同进行查询,但在公司内 部未找到;在此之前,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系统的打印清单中也未发现此笔 担保。之后,公司先后派人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进行案卷查询,获悉公司对于此笔借款合同的担保日期为2005年12月30日, 所使用的印鉴为公司的行政印鉴,并有公司原董事长谢国胜先生的亲笔签字。经 查询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会议从未对该笔担保进 行审议或有授权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该笔2000万元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担保应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事实上该笔贷款担保未履行以上程序。为此,公司已 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无效担保的异议;公司对于内部印鉴记录及有关 责任人尚在调查之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上述事项将对公司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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