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华夏银行金融债券(第一期)将于2007年8月21日至2007年8月23日发行。本期债券属于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行一般负债,先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混合资本债券以及股权资本的金融债券。
本期债券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无担保,发行人不可赎回,第3年末设一次投资人回售权,投资人有权选择在2010年8月23日要求发行人按照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该品种。品种二为5年期浮动利率债券,无担保,发行人不可赎回,投资人不可回售,每3个月付息一次,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3个月Shibor的10日均值。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两个品种各为3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有权对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各自的计划发行规模进行回拨调整,即减少其中任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将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同时发行人对本期债券有超额增发选择权,最终发行总额不超过90亿元。(张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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