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参股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金石财险)的关联 交易议案:根据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30%股份,下称:弘业集团)及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等15名法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金石财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亿元。
    二、通过关于设立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爱涛置地)的关联 交易议案:公司拟与弘业集团、关联企业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爱涛置 业)等共同投资设立爱涛置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弘业集团 分别出资人民币900万元、300万元,分别占爱涛置地注册资本的30%、10%。公司 以自有资金出资,来源于公司历年的滚存利润。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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