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从控股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新玛特有限公司(公 司持有其90%的股份,下称:抚顺新玛特)获悉,抚顺新玛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抚顺分行(下称:中国银行)于2007年7月23日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最 高额保证合同》,抚顺新玛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下称:抚顺百货)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总量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7年11月8日止依 据该协议和单项协议所发生的授信/融资的债权余额,担保金额为最高限额等值 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间两年。
    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6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业经抚顺新玛特股东大会和抚顺百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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