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证券频道 > 个股公告,上市公司公告,证券频道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青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的协议签署日期为2007 年8 月24 日,与其他三家银行的协议签署日期为2007 年8月27 日。

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青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与查询。

    四、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开户银行应于该情况发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源:证券时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