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黄婷
本报讯上市公司股改承诺履行情况一直是上证所监管重点,为加强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和股改承诺履行的监管,上证所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每减持股份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需及时对外公告,并在该所网站汇总公布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告记录。
据了解,上证所近日在其网站“上市公司诚信纪录”栏目下,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改承诺信息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超过5%的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并将进行实时更新,便于投资者浏览和掌握最新的情况。数据统计,截至目前,上证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持有5%以上的股东共有300余次减持股份的记录,涉及112家上市公司的160家股东。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上证所完成股改的773家公司中,除4家已经终止上市外(上港集箱、山东铝业、兰州铝业、云大科技),其余769家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2000余项承诺,主要包括延长限售时间、提议分红和转增、设定最低减持价格、安排追加对价、推进股权激励等。该负责人表示,在全流通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对公司股价具有重大影响,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提高市场透明度,上证所对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行严密监控,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每减持股份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及时对外公告。
据介绍,除了对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监控外,上证所还加强落实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定期提交保荐工作报告,针对股改承诺履行的特殊问题还要求保荐机构提交专项意见。针对部分上市公司股东意图变更股改承诺的,上证所协调各方力量予以劝阻,维护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稳定预期。对于极个别违背股改承诺的相关责任人,上证所将从快、从重予以惩戒。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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