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家将对矿泉水和地热水征收资源税 矿泉水企业酝酿提价或转产 最近有消息称,国家将对资源税政策进行调整,其中,矿泉水和地热水可能将在新一轮资源税政策改革中被纳入征收范围。如果该消息属实,矿泉水企业的生产成本将可能提高,省外已有矿泉水生产企业计划收缩战线,减少生产。
记者昨(5日)日从广东省水协、部分饮用水企业获悉,他们还未收到正式的官方文件,目前生产仍按预设的目标进行。但有广东企业表示,若加重征税,它们将考虑提价,或转型生产其他水种。
广东矿泉水生产已征收使用费 据了解,根据国家标准GB8537-1995中定义,“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矿泉水属于矿产资源,生产矿泉水的企业需要去国土资源部申请和鉴定,并获得相关的采矿许可证。真正的矿泉水包装除了常规的生产许可证号和标签许可证号外,还有“采矿许可证”的编号。
据悉,现时我国经过勘查评价和鉴定的矿泉水水源地有4100多处,其中不少水源地的保护状况已经不容乐观。1994年,我国发布国务院第150号令规定,矿泉水属于矿产资源,应按产值的4%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据介绍,目前国内各地对矿泉水所征收的税费是不一样的,西藏自治区从今年1月1日开始将天然矿泉水资源列入非金属矿原矿税目,对其征收3元/吨的资源税,北京征收的则是每吨40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而广东省目前原则上是向矿泉水企业征收销售收入1.2%的资源使用费。但实际上,据记者了解,有关部门会对中小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和销售情况分等级,分别收取每年约2000至10000元不等的资源使用费。
矿泉水生产成本相对较高 据了解,矿泉水的生产成本本来就比其他水种高。矿泉水属于资源性的,而国土资源局申请耗时、耗财。
据珠海加林山矿泉水公司的经理任海滨介绍,矿泉水的成本高,主要高在门槛上。一是审批程序比较严格规范,所需时间也很长,而且还有进一步增高门槛的趋势;二是前期投资比较高,这主要受矿泉水水源开采所需时间长、地质条件限制多等因素的影响。
广州龙地饮用水有限公司的经理朱永平也表示,从技术角度来讲,矿泉水的水处理成本与纯净水相当,甚至还要更低,但在手续审批、矿产资源使用等方面,矿泉水的费用明显高于其他水种。“费用可能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时间可能要两年。矿泉水企业的先期投资要比其他企业高很多。”
若税收加重矿泉水将提价 若“矿泉水和地热水将在新一轮资源税政策改革中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消息确切,那么意味着矿泉水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再加上矿泉水瓶装水与其他水种的售价差距拉不开,这对目前竞争激烈、利润渐微的饮用水行业来说,将带来不小的冲击。
据悉,在北京等地,已有部分企业表示将减少生产,或收缩战线来降低成本,也有企业表示将转产其他水种。
广东省瓶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会长罗坦告诉记者,从水资源优势来说,矿泉水属于地下深层的水,其存在的资源环境优越,是自然的水。在法国等欧美国家,人们的包装饮用水基本上是以矿泉水为主的。
为何国内矿泉水售价与其他水种的售价拉不开?他认为,主要是消费者对各种饮用水种不了解,认为喝什么水都差不多。同时,现在整个水行业产品售价都不高,企业也不可能一下将矿泉水价格与其他水拉得太开,否则会导致消费者流失。
据悉,矿泉水生产的高成本投入与卖不起好价钱的错位,使一些矿泉水企业纷纷另谋出路。据龙地朱永平总经理透露,现在很多企业生产的其实是矿泉水,但因为没有采矿证,注册的却是山泉水。山泉水归水利局管,只要每月上报取水量,缴纳3分钱/吨的费用就行了。
另外,也有企业表示,若税收加重,他们可能将会在终端提高矿泉水售价。(欧志葵 董真真)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