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
    因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09,253,275股股份,占65.39%,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共同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蔡鸿生、徐建新、强志雄、邢建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以上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蔡鸿生,注册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2-24层。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02.13亿元,净资产为23.40亿元,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5.46亿元,净利润11580.19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与该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净资产5%且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物流集团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30559.26万元,总资产106369.16万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39.17亿元,净利润3731.5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物流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金额为2173.5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维持不变。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
    目的:物流集团拟利用股东增资推进现有物流板块的战略性、资源性整合,提升其在物流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影响:此次共同增资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本公司现有物流资产,有利于实现内部物流资源共享和资源配置优化,为拓展本公司在物流领域的业务起到重要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铮、陈鹏生、霍佳震就增资物流集团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增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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