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信证券公告称,证监会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完成全资控股华夏基金的方案,再受让中国科技证券和西南证券分别持有华夏基金3.55%和35.725%的股权,上述两家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证券将100%控股华夏基金。根据证监会批复意见,华夏基金及相关各方及时办理股权转让事宜,尽快做好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工作,保证华夏基金的稳定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6月25日,证监会批准中信证券收购华夏基金20%股权及中信基金51%股权后,华夏基金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为:中信证券出资8380.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725%;西南证券出资492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725%;中国科技证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5%。
随后,中信证券又公告称,将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国科技证券持有的3.55%华夏基金股权;西南证券持有的股权也将在后续过程中以不超过4亿元价格被收购。中信证券最终将实现对华夏基金100%控股。由于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证监会此次批复文件因此要求华夏基金“尽快做好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工作”,并要求中信证券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使股权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意味着中信证券须在6个月内完成对旗下两家全资控股基金公司——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的合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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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