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琼
今日,钱江摩托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约定,拟合作投资重组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其中,钱江摩托将占60%股权,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占30%股权,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占10%股权。
这意味着钱江摩托将借此跻身整车生产行业。
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发动机和零部件的公司。与通常的汽车零部件公司不同,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具有轿车生产资格。
据2004年6月1日实行的新《汽车产业政策》第47条第3项规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它类汽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第5项规定:“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新建乘用车、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
若钱江摩托转战汽车整车生产业,如视作跨产品类别投资则需要遵照第3项规定,如视作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则需符合第5项的条件。钱江摩托显然很难满足条件:其2006年资产负债率为55.99%,高于资产负债率50%这一红线;且公司现金也未充足到可以轻易掏出8亿元自有资金的地步。
因此,钱江摩托此举似有买下吉林通田汽车之壳,绕道《汽车产业政策》、以获得轿车准生资格之意。为了减少风险、降低成本,钱江摩托寻找了两个合作伙伴———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其中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从摩托车领域扩张至轿车领域,可以提供一定的轿车运作经验。
但钱江摩托也知道该次重组存在一定风险。公司称,本次合作投资重组事宜如因国家产业政策原因导致无法重组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或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轿车生产资格失效或有关重组事宜无法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核准),本次合作投资重组事宜将自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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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