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琼
担保惹出了1450万元的麻烦。三木集团在屡次催促S*ST三农还钱无果后,无奈之下,三木集团将S*ST三农告上法庭,希望通过S*ST三农破产清算来解决问题。
今日,三木集团、S*ST 三农双双就此发布了公告。
三木集团称,2007年9月10日,三木集团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申请S*ST三农予以破产清算的《破产申请书》,并于9月12日收到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据材料收据》。
惹出这一官司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此前,三木集团为S*ST三农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市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市分行借款1540万元和1000万元提供担保,S*ST三农未提供资产抵押,且上述借款逾期后S*ST三农未履行还款责任,导致三木集团目前因为上述二项担保被迫代偿有关债务约1450万元。为保护三木集团利益,三木集团起诉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S*ST 三农偿还上述代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现经三木集团多次催促,S*ST三农至今仍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
因此,三木集团的独立董事林永经提交了《关于主张以破产方式追讨三农集团所欠本公司债务的议案》,建议三木集团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报告,主张S*ST三农予以破产清算。
S*ST三农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9月12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三中法民二通字第1号《通知书》。目前,S*ST三农正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积极与申请人三木集团及其他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希望能够达成债务和解。S*ST三农正与法院积极沟通,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对S*ST三农进行破产重整或债务和解的方式化解面临的危机,同时S*ST三农将尽快和有意向的重组方进一步接触与洽谈,争取尽早落实S*ST三农重组事宜。
由于S*ST三农已连续三年亏损,S*ST三农股票于2007年4月18日被暂停上市。若S*ST三农在规定的时间无法完成重组工作,S*ST三农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目前S*ST三农也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切均须等其第一、三、四、五大股东股权归属明确后,且在清欠和公司资产债务重组等情况明朗后才能启动,因此S*ST三农也相当希望及早解决清欠、重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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