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保险机构以“按月付款”方式购买老年人身后的房屋产权,帮助老人实现“以房养老”,这一模式今年10月将首次在国内推出。记者昨日获悉,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中国保监会的审批,计划下月正式挂牌营业。
保险:承揽按揭业务
据悉,通过“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在欧美已运作多年。本报去年曾报道,成都87岁的谢麟趾大爷和81岁的老伴李尚春有病,没钱进医院,于是他考虑将80余平方米的房子拿出来,希望以房养老,即将自有房产抵押给政府,政府按月向其支付资金,直至亡故,政府收回该房屋,他成为本市第一个提出此想法的人。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有产权房的老年人可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投保人既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
银行:暂时不会介入
“住房反向抵押”能否和银行联手,记者昨日走访了成都部分银行界人士。
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住房金融部总经理助理郭江认为,建设银行总行就“住房反向抵押”进行过调研,但目前还没有具体方案出台。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刘田指出,农业银行今后几年内不会涉足“住房反向抵押”。因为这项业务不符合我国国情。
举例:百万房产每月可得近万元
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险种的投保人要求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付金的计算公式是:每月给付金额=(房屋现值-房屋折损-房屋增值预期-保险公司预支贴现利息)/(预期寿命-投保时寿命)×12。
如某先生62岁,住房面积196平方米,房屋评估价为145万元。按我国男性人均寿命69。63岁计算,投保人的寿命计算基数为10年。10年后房屋折损26万元,房屋与土地增值预计26万元,两者抵消。保险公司扣除预支贴现利息25%(按年息6%计算),按75%计算给付额为108。75万元。将预期给付额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中去,他每月可得近万元。(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