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望在明年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新华网合肥9月19日电(记者王立武 丁冰)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19日于安徽黄山市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和文化部专门赴云南、福建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作了调研,根据相关工作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望在明年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据介绍,目前中国已经有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等7个省、区人大分别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地方立法的展开和保护工作有效进行,又推动了国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进程。
2006年5月,中国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统计共有3832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据悉,从200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达2.36亿元,2006、2007两年共有8000万元用于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工作。与此同时,全国各省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从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坚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战略的高度,详细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它所包括的范围。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成为人类为保护自己的精神家园而展开的一项极具世界战略眼光的文化传承工程。
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记者 王思海)中国确定了第一批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统医药目录,包括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藏医药等9个项目被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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