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交易所昨日发布通知,对2007年“十一”休市有关安排做出说明。根据通知,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为:2007年9月2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当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8日;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9月29日-10月8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9日;9月26日、27日、28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10月9日、10日、11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10月8日、9日、10日。
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上证所定于2007年10月7日(星期日)9:30至11:30进行交易系统(含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联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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