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拿到通行证的长江电力(600900)是公司债试点的第一家。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是一小步;但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这迈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债权融资市场化改革的一大步。
从198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已经过二十年。
正是这二十年,为日后进一步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积累了初步经验。
这二十年经验告诉我们,公司债券的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具有多层次意义。
从公司层面而言,由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能够使企业较好地规避利率快速上涨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事实上,长江电力能够在众多公司中获准首单发行公司债,与其在为节省财务费用而做出的多种努力分不开。
从宏观层面而言,公司债券的推出,不仅能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完善产品品种和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也将有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压力。从长远来看,还将大大改善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结构性问题,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最终实现“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
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加快发展债券市场”进行了工作部署,证监会在8月14日颁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一个月后首个公司债即获准发行,其进程之快令人鼓舞。
但是在首单公司债开闸之际,仍不能放松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由于公司债为多年期固定利率,如何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利率不出现贬值,如何避免企业出现还债危机进而对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发生侵害,是需要依靠制度解决的问题。
此次设立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角色是一个创新,而增加回售回购等条款,则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大的操作空间,有利于投资者抵御利率风险。未来还必然将有更多的政策出台,值得投资人期待。
作者:周婷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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