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富士产经商报》9月19日报道题:外资对华投资在2008年将迎来转折点,文章摘要如下: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和将于同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迫使外资企业早作准备,修改职工劳动合同,应付即将出现的税率增加。
预计这三项法律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劳动者工资,加强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参与程度。因此2008年被认为是在华投资经营环境的转折之年。
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依靠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来吸引外资,而《劳动合同法》旨在保护劳动者一方的权利,促进雇佣的长期化。该法律对经营者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比如明确规定,当劳动者与企业就劳动合同产生纠纷时,企业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巨额赔偿金。农民外出打工时经常遭遇雇佣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甚至只能得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微薄报酬。而该法律将长期雇佣和退休金等问题制度化的内容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但也同时让企业实施人事重组变得更加困难。
并且,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内企业的税率为33%,享受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税率则为15%至33%。但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际上是消除了这种内外差距,将税率统一在25%的水平,这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就等于是增税。
不过高科技及环保技术企业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主要依赖优惠税制的、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外资制造业企业来说,有必要重新思考对华经济战略。 (来源:中国日报网)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