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6年度(第一期)总额为3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已于2007年9月24日到期,公司已于到期日兑付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0,000,000元(叁亿元整),其中:本金289,647,900.00元,利息8,852,100.00元、手续费1,500,000.00元。
    公司其余3亿元短期融资券将于2007年12月26日到期,公司届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25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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