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7 年3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3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从2007 年4 月1 日起至2007 年9 月30 日止,详细内容请见2007年3 月30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3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07 年9 月27 日以流动资金2,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至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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