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男54岁,汉族,
山东省
荣成市人。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李飞曾担任
广州市
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26日被刑事拘留。据指控,李飞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1452元、港币388000元、美元20000元、英镑5000元。
原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飞因涉嫌受贿价值人民币571452元、港币388000元、美元20000元、英镑5000元,昨天(9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不过,由于患有心脏病的李飞在庭审中身体不适,于是该案审理到一半即告休庭,还将于近期第二次开庭。
被控利用职权受贿百余万 据公诉机关查明并指控,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李飞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1452元、港币388000元、美元20000元、英镑5000元。
其具体的指控受贿事实有:2000年至2006年,李飞利用担任城建集团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郑某某的广州市新创举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获取城建集团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项目以及承接城建集团工程等方面提供的支持和帮助。为此,李飞先后12次在
香港、
澳门、广州等地收受了郑某某贿送的款项共计港币380000元、美元10000元、购物卡人民币15000元、现金人民币10000元。
2002年至2007年,李飞在广州昊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实信装饰有限公司与城建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过程中对上述公司提供支持和帮助。为此,李飞先后12次在英国、美国、广州等地收受了上述公司负责人莫某某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70000、美元10000元、英镑5000元。
2001年至2006年,李飞为承租城建集团房地产从事酒楼经营的秦某某在减免租金、续租等方面提供帮助。另外,李飞还受秦某某之托为秦某某的弟弟秦某杰购买城建集团的商品房提供打折优惠。为此,李飞先后六次收受秦某某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5万元。
2006年至2007年1月,李飞在海珠区长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某与其洽谈承租城建集团江南新苑最后一期用地的过程中,收受了曹某某贿送的虫草、燕窝和香烟等礼品(共价值人民币74452元)。
15年前任副区长时就曾受贿 1992年至1993年,李飞利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分管该区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当时的天
河南岗渔港酒家被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的情况下,为该酒家延缓拆迁提供帮助。为此,李飞先后两次在广州受贿人民币100000元、港币8000元。
1996年,李飞为南岗海鲜城酒楼负责人办理该酒楼报建装修手续过程中提供帮助。为此,李飞先后6次在广州家中收受了贿赂共计人民币52000元。
现场直击 李飞戴助听器需医生在场 根据相关证人的供述,他们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会给李飞送上礼金。在李飞的女儿要前往英国留学时,李飞在酒家摆酒欢送,莫某某还专程送上了5000美元的礼金。李飞前往美国考察期间,也有公司的老板陪同前往,送上美元让其在赌场换取筹码,“试试运气”。
而在庭上,李飞则对部分受贿情节予以否认。其辩护人也表示,应该以李飞在庭审中的供述为准。
不过,被告人李飞的身体情况并不好。听力不好的他,即使在戴上了助听器之后,仍然听不清公诉人和法官的问话,一句话需要反复听多次才能明白。而且身材高大的李飞患有心脏病,此前一直处于保外就医状态。在昨天的庭审中,法官也多次询问李飞的身体情况,能否适应庭审,而护理医生也一直在庭外等候。庭审至当天下午约2时左右,李飞表现出不适的情况,于是法官宣布休庭,等待第二次开庭继续审理。(记者李钢)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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