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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用知识产权大棒争夺市场份额的跨国电气巨头施耐德,首次受到了来自中国同行正泰集团的本土反击 9月29日,中国标的额最高的专利侵权案在浙江温州一审判决。
在这场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与世界低压电气巨头法国施耐德公司的公开较量中,施耐德最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并赔偿正泰集团3.3亿元。
而双方新一轮的拉锯战才刚刚开始。判决结果公布后,施耐德很快发表声明:“对判决结果,我们感到失望。但施耐德电气将对此判决提起上诉,并正在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以求撤销正泰的该项实用新型专利。”
施耐德与正泰早就是法庭上的老相识了,在过去的12年间,施耐德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在世界多个国家对正泰发起了20多次上诉。去年8月,正泰一改被动应诉的态度,首次主动起诉施奈德侵权,并要求其赔偿3.3亿元。
“通过这次官司,我们很想让大众了解到,中国企业不是不注重自主创新,而外国企业也不是总遵守知识产权。”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兼法律总监徐志武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我们有自己的技术,也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本报记者也曾试图联系施耐德中国总部公关部的工作人员,但截至发稿,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收购与起诉的游戏 “如果不能打败它,就收购它。”这是诸多跨国公司在面临激烈竞争时的惯用策略。施耐德也不例外。从1994年起,它便感受到正泰这个由修鞋匠南存辉创立的民企将成长为自己的商场劲敌。此后,施耐德多次向正泰抛出橄榄枝,力图将其揽入怀中,而“巧合”的是,几乎每一次收购谈判破裂后,施奈德都会发起一轮状告正泰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法庭持久战。
“1994年,施耐德想收购正泰80%的股权未果,1995年就在杭州起诉正泰侵权;1998年,施耐德又提出收购正泰51%的股权,谈判失败后1999年就在北京起诉正泰;2004年,施耐德提出收购正泰一半的股权,没谈成,2005年就又在欧洲大举起诉正泰。”在徐志武看来,施耐德以知识产权为由起诉正泰的动机昭然若揭。
“实际上,跨国公司经常高举知识产权这面冠冕堂皇的旗帜打压中国的民营企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研究员谭华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以前跨国巨头常以壁垒排斥竞争对手,不过现在这一招失灵了,知识产权就成了他们摧毁中国民企的最后利器。”
施耐德曾在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多国起诉正泰,官司打到一处,正泰的产品就无一例外地在当地被禁,即便最终赢了官司,正泰也要因高额诉讼成本大伤元气。
法律战,也是宣传战 让徐志武难忘的是,在捷克举办的一次工业展览会上,施耐德向观众散发了这样一幅寓意极为明显的漫画:蒙娜丽莎和猴子,将正泰比喻为只能简单模仿的猴子,将自己比作蒙娜丽莎。他说:“这不仅是偏见,已经对正泰构成了侮辱。”
在去年正泰向施耐德提出上诉之后,法国媒体的舆论几乎全部倒向施耐德。徐志武说:“他们认为正泰在胡闹,法国企业怎么会侵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正泰必输无疑。他们甚至认为正泰的起诉说明中国民族主义浪潮正在复苏。”
更让他感到心痛的是,中国国内某些媒体也站在施耐德一边为他们摇旗呐喊。“很多中国人不知道,外企搞的是双重标准:对外叫嚣尊重知识产权,自己却大搞侵权的恶性竞争。”
官司意义不在胜负 施耐德和正泰究竟谁是谁非,现在下结论仍为时过早。“其实,最后谁赢了官司不重要,关键是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了。”隆德成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鹿毅忠认为,正泰和施奈德都很可能有不妥之处,“但至少正泰状告施耐德的事件表现出中国企业具有强烈的主动融入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意识,而许多企业恰恰都缺乏这样的意识。”
中国的企业由于缺乏知识产权资源储备,只知道将产品出口到国外,却没有在国外注册专利的意识,往往被跨国企业抓住把柄起诉,往往还没有交锋就败下阵来,结果要么不应诉,甘愿缴纳高额的知识产权许可费用;要么继续为国外企业打工,赚取廉价的加工费。而即便应诉,甚至最终中国企业打赢了官司,高昂的律师费用也是中小民企的沉重负担。(王晓洁)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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