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未来3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获得5亿元专项资金的支持。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首批认定的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均可申请使用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北京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内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产业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项目。
专项资金的投入主要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根据集聚区建设项目内容,采取不同投资额度标准。对公益性集聚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投资额一般不小于该项目总投资的30%;对准公益性集聚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投资额一般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
从现在开始,首批认定的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均可提出资金申请。市发改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对集聚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论证并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最终审定。
发改委同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并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为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集聚区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
(责任编辑: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