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刘奕湛)2007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7)》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法治蓝皮书指出,目前,反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立法与执法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缺陷。
蓝皮书指出,缺陷包括,不够严厉的反贿赂法治体系导致贿赂黑洞过大;贿赂由行贿与受贿两个行为组成,长期以来,无论从立法还是执法层面看,对行贿行为的规范与惩处均不够有力。
2006年1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总金额15亿余元。发生在中央确定的6个重点领域和9个方面的案件7182件,占立案总数的75%,查处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案件,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刘文杰受贿案以及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
所谓商业贿赂,指商业活动中,有关商品或者商业性服务的买受人、销售人或使用人等,为了购买、销售商品,或为了接受、提供服务而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务或其他利益的行为,抑或接受对方单位或个人给付的财务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中国继续对行政审批进行改革以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共186项。
2007年4月以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58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改变实施部门8项、合并同类事项21项)。另有7项拟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是由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记者今天从中国工商总局获悉,今年以来中国工商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五千四百二十八件,案值十四点三八亿元。
据悉,中国工商以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结合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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