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0月22日讯10月20日,浙江阳光接到欧盟理事会决定,欧盟对产自中国、巴基斯坦及越南的节能灯泡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该公司也在延期征收范围内,不过今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该项裁决在延续征收期内不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据悉,浙江阳光自2001年7月被欧盟裁定,对该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的欧盟进出口商征收35.3%的反倾销税率,该税率一直延续至今,欧盟此次延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在延续征收期内将不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全景网/李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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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