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 司(持有公司34.46%的股份)于2007年10月26日的提议,公司决定在2007年11月5 日召开的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两项议案,即《关于以不超过40亿元 出资认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授权管理层 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可流通股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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