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前员工刘小姐怀孕后被降职降薪,而且还面临失业的危机,公司原先承诺的股票期权也不予兑现。刘小姐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兑现23万元的股票收益。而公司则认为,该公司从未向刘小姐许诺过股票期权,她的主张“口说无凭”。
昨天,浦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无法兑现股权白领起诉路透 1997年12月,刘小姐进入英国路通资讯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2003年3月,该代表处的上级公司英国路透集团向全体员工推出了股票期权计划,名为SAYE21期,价格为每股0.9英镑,期限3年,共计4200股。按照刘小姐的说法,从2003年5月起,路通资讯香港公司就从她的工资里每月直接扣除人民币1305元,相当于100英镑的资金,进行3年期的储蓄。刘小姐说,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11月29日是行权期,但她向公司提出要求行权时,却遭到了公司的拒绝。2006年9月,公司对怀孕中的刘小姐做出了降薪降职的调动,工资锐减到了原来的三分之一。9月29日,公司又提出与刘小姐解除劳动合同。几经交涉无果后,刘小姐愤而与公司对簿公堂,要求兑现股票收益23万元,而有关劳动争议的纠纷也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工资每月扣除1305元 刘小姐本人昨天并未亲自出庭,而是全权委托丈夫丁先生代为处理。“这是我太太的工资单,上面清晰地注明,SAYE21期扣除1305元,每个月都是这样。”丁先生手持工资单说,“公司把这笔钱存入了我太太的银行账户,作为股票期权的保证金。”丁先生因此认为,3年到期后,公司应该兑现股票期权。
不过公司在法庭上提出,这笔钱与所谓的股票期权毫无关系。“该账户是刘小姐的个人储蓄账户,这笔钱始终处于刘小姐的控制之下,公司对此并未有任何收益。”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如果是股票期权的话,资金应当进入公司控制的信托账户内,而非私人控制持有的账户,否则违背了股票期权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式。按照公司的说法,每月从刘小姐的工资中扣除1305元,这是该公司工资单上的独特设置,与SAYE21计划无关。
手中没有股权凭证 尽管工资单上有扣钱的记录,但是刘小姐在法庭上却拿不出自己SAYE21股票期权的凭证。刘小姐到底是不是享有股票期权,这成了法庭上最大的争议焦点。
按照丁先生的说法,SAYE21期首次实施时,和员工之间并未签署书面的协议,之后的22-24期则有了书面约定。
“后来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通告,并给每个员工设置了账户、代码,随后向员工发送了确认函,指导员工如何登陆股票交易系统。”丁先生在法庭上说,“这足以证明我太太是享有股票期权的。”为此,刘小姐还将自己登陆公司股票交易系统的情况进行了公证,“股票还在,但是无法抛售。”
对于这个说法,公司不予认同。“既然22-24期股票期权计划的凭证都有,为什么21期的凭证会没有呢?”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质疑,“说明她根本就不享有SAYE21的期权!”
股票已升值5倍 丁先生告诉记者,刘小姐是按照公司的通知,在3年储蓄期满后,于2006年6月份将储蓄账户存根寄到北京办事处,要求行权的。北京办事处确认后,公司会将股票收益打入员工的账户。“所有员工都是这么做的,但我太太却被公司"卡"住了。”丁先生说,4200股的股票现在还在刘小姐的账户中,挂在交易系统内,但不能抛售,“股票账户被公司控制了。”据丁先生介绍,2003年当时,股价为0.9英镑,而到最后一个行权日2006年11月29日已经飙升到了4.5775英镑。照此算来,刘小姐手中持有的4200股票应得的收益为23万元。
对于这个要求,公司不能接受。按照该公司代理律师的说法,股票期权是员工基于劳动关系而享有的权利,而刘小姐是通过对外服务公司派遣到路透上海代表处的,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她不能享有股票期权。此案仍在审理中。”(何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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