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粮地产(000031)发布公告称,计划首期发行不超过12亿元公司债券,此次发行公司债不向原A股股东配售。
中粮地产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募集资金拟用2.4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中粮地产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76亿元,每股收益0.382元。公司预计,200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至100%。
自8月14日《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实施以来,已经有长江电力、金地集团、华能国际等近1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发行公司债的预案,并且长江电力公司债已经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交易平台。
目前,有意通过发行公司债融资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两类。首先是房地产行业,包括万科、金地集团和中粮地产。其次,电力、水务、交通等公共设施类上市公司也对公司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类企业包括大唐发电、华电国际、华能国际等。
早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实施之前的6月6日,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就在“2007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大会”表示,今后地产企业融资应避免走“银行贷款”、“上市股权售让”两个极端,而应更多地选择中间产品,如发售公司债。
公司债的大门敞开拓宽了房地产公司直接融资渠道,并且也节约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了房地产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