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天安 因施工事故赔款1亿元
本报讯平煤天安(601666)今日公告,由于公司所属的十矿开采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器材公司”)的办公和生产厂区压煤,造成爆破器材公司办公和生产厂区塌陷,部分地面建筑物已经垮塌损毁,其余已出现开裂现象。
爆破器材公司属于高危行业,其产品易燃易爆且起爆药敏感程度极高,并且起爆药生产车间位于采空区上方,易受地面动态变化影响产生碰撞引发爆炸,因此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保障爆破器材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爆破器材公司需要停产并整体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为此对爆破器材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于近日与爆破器材公司签订了《采煤区塌陷搬迁经济赔偿协议》。
根据协议,由于平煤天安十矿采煤造成爆破器材公司塌陷停产搬迁,造成爆破器材公司严重的经济损失,经现场勘查后双方协商确认赔偿金额为10,955万元。主要包括: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损失及机器设备拆装费的赔偿4240.03万元;新厂址征地费用2158.31万元;对供电、供水设施、厂内道路及绿化费用的赔偿973.73万元;停产期间职工工资赔偿3088.84万元;原厂址土地复垦费用494.42 万元。
经双方协商,对于机器设备拆装费用,火工生产设备按原值的18%计算,一般设备按原值的15%计算,供汽系统和消防系统按原值计算;对于新厂址征地费用,新厂征地面积474亩,小于原厂址废弃土地面积760.64亩,经双方测算认可赔偿金额为2158.31万元;供电、供水设施、厂内道路及绿化费用的赔偿依据省国防科工委批复及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工程概算的70%计算;职工生活费赔付标准按照人均1166.83元/月,赔付期为2年(爆破器材公司停产建设期为3.5年)计算;参照近年来平煤天安每亩土地复垦费平均为5000元/亩—8000元/亩,经双方协商平煤天安按6500元/亩标准支付,由爆破器材公司负责原厂区废弃土地的复垦工作,恢复原貌。
上述赔偿款项自《采煤区塌陷搬迁经济赔偿协议》生效之日起,平均在二年内分期支付完毕。
平煤天安表示,公司此次赔偿款项支付渠道为公司计提的专项费用-维简费,对公司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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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