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荷兰海牙11月5日电(记者尚绪谦)《》第12次缔约国大会5日在荷兰海牙举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呼吁发达国家成员加强化工领域的国际合作,解除对发展中国家获取用于和平目的的化工原料、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歧视性限制。
古巴代表在一般性辩论发言时说,就用于和平目的的化学技术、材料和设备而言,在成员国之间设置限制不符合公约精神,影响公约的生命力。他说,用于和平目的的化学领域国际合作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有利于公约的落实。
不结盟运动组织和中国发表声明,对目前的化学武器销毁工作进展缓慢表示忧虑,敦促拥有化学武器的缔约国在公约规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销毁工作。
来自发达国家的缔约国代表发言时则主要强调缔约国履约措施问题,敦促发展中国家成员建立履约主管部门,制定履约法规。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通过代表向大会致词,呼吁非缔约国尽快签署或批准公约,敦促各缔约国认真履行公约的义务。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10年来,缔约国数量不断上升,目前已有182个缔约国。公约要求缔约国在2012年4月29日前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及相关设施。监督该公约执行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成立于1997年5月,总部设在荷兰海牙,每年召开一次大会,讨论公约执行情况及批准下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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