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7日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司(现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74%,下称:中国海油)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下称:本集团,含中国南海-麦克巴泥浆有限公司)向中国
海油及其附属公司(下称:中国海油集团,不包括本集团)提供海上油田服务,截
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365百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
6个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25百万元,预计2008年、2009年、2010年(合称:未来
三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9542百万元、11756百万元、14828百
万元;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料、设施、劳动力和配套后勤服务,截至
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2百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
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4百万元,预计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
币554百万元、683百万元、860百万元;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办公室及生
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8百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1百万元,预计未来三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75百万元、92百万元、116百万元。
协议
有效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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