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召开,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批准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08- 2009年)。
    二、批准关于调整2007年度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支持性服务的关 联交易上限。
    三、批准公司2007年度向鞍钢集团公司出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筛 下粉。
    四、批准2007年度公司向鞍钢集团公司支付不超过人民币30百万元的ERP信 息管理系统服务费。
    五、批准关于调整2007年度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贴现金融 服务的关联交易上限。
    以上议案为关联交易。
    六、批准公司拟于2007年12月28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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